第三卷 第十九章 第二次被捕

一些天後,莫城的主教回來,帶給我一片紙,是他自己寫的關於信仰的聲明,說我一直屬於天主教、使徒與羅馬,願意把我的書呈給教會判斷——他們沒有問過我,不然,我自己也會這麼做的。然後,他給我讀了另一封信,說是必須給我的。那是一個證書,像他很久之後給我的那份,甚至更加恩惠。由於我病得厲害,不能抄他所寫的降服書,他告訴我讓修女抄寫,然後簽字。他把證書拿走了,說是為了抄得更清楚些。他向我保證,當我給他降服書時,他會給我證書;他願意待我像親妹妹一樣,不然,他就是一個惡棍了。他突然變得極其爽直,讓我詫異而著迷。我告訴他,我把自己放在他的手中,不僅是把自己交給一位主教,而是一位可敬的人。誰不覺得他會照做呢?
由於在極度的虛弱中講話,他離開後,我的病勢變得格外沈重,她們只得用興奮水把我喚醒。女院長擔心第二天他若回來,我的身體會受不了,寫信求他讓我安靜一天,他不同意。次日,他回來問我,是否在他留給我的文件上簽了字。
他打開一個有鎖的藍文件夾,對我說:「這是我的證書,你的降服書在哪裡?」說話時,他手裡拿著一片紙。我給他降服書——它就在床上,我沒有力氣給他;他自己拿去了。我以為他要給我證書,但這事沒有發生。他把文件夾關起來說,他什麼都不能給我,我的事還沒有完呢;他要更多地折磨我;他要更多的簽字,其中一份是我不相信「道成肉身」。
我沒有力氣講話。他逃跑了。修女們為他如此耍手腕而震驚,因為並沒有人強迫他給我證書,我也沒有向他要過。當時我做了一份抗議書,由莫城的一個公證人簽字——我是以留遺言為托詞,請他來的。
後來過了一些時間,這位高位神職人員來看我,要我簽署他的牧者信,承認我堅持裡面所定罪的錯誤。我努力讓他看見,儘管他在信中把我歸於惡人之列,我給他的順服,已經包含了全部,無一例外——我努力尊榮耶穌基督的狀態,毫無怨言。
他說:「但你答應降服於我的定罪。」
我答道:「我全心地降服,閣下。我對那些書不再有興趣,就像我沒有寫過一般。神若喜悅,無論事情怎樣轉向,我永不偏離我該給您的順服與尊敬。但閣下,您曾許諾給我一個證書。」
「當你做了我所要求的事情之後,我會給你的。」他對我說。
「閣下,您曾施恩給我,對我說,當我在您給我的降服書上簽字之後,您會給我一個證書。」
「那是——」他說,「在沒有成熟地思考一個人能夠和應該做的事之前,不慎溜出的話。」
「閣下,我說這話不是抱怨,只是提醒您的記性,因為您曾許諾把它給我。為了顯示對您的降服,我願意在您牧者書的注腳,寫上任何我可以放在那裡的。」
我做了這些之後,他讀了,說相當喜歡。他把它放進口袋里,對我說:「那不是問題。你沒有正式說你是異端,我要你作出這聲明,並說這信非常公正,你承認曾犯它所定罪的一切錯誤。」
我答道:「閣下,您說這話,我相信是在試探我,因為我決不相信一位德高望重的敬虔的高位神職人員竟然利用人純正的信仰,就是我來把自己放在他教區里的好意,讓我做良心不許可的事情。我以為在您裡面我會看見一位父親。我求您不要讓我的盼望落空。」
「我是教會之父,」他對我說,「但,簡言之,這不是文字問題。如果你不簽我要你簽的字,我會帶證人來,在他們面前警告你,然後我會向教會控告你,如福音書中所說,與你斷絕關係。」
我答道:「閣下,只有神是我的證人。我準備好受一切的苦,我盼望神給我恩典不做任何違背良心的事情,也永遠保持對您應有的尊重。」
在對話中,他還進一步要我承認,我認出在康伯神父的拉丁書中有錯誤,同時宣告我沒有讀過它。
可敬的修女們窺見了一點莫城主教的暴力發作,覺得難以忍受。皮卡德姆姆對我說,我極度的溫柔使他大膽,以至於惡待我——這是他的個性,對安靜的人通常表現得粗暴剛硬,對高傲的人則彎曲妥協。但我一如既往,寧可接受受苦的角色,而不願在任何事情上,偏離我該給他那身份當有的尊重。
我相信,一切知道我去莫城的人都相信兩件同樣錯誤的事情:一,我去那裡是因著國王的命令,其實是我自己的選擇;二,我在那裡的六個月,莫城的主教曾不時審問我,瞭解關於內在生命的思想,我禱告的方式,或關於神愛的一些內容——但絲毫沒有,他從未就這些事跟我講過話。有時,他來了,說我的敵人要他折磨我,他對我是滿意的。有時,他暴怒而來,要我簽字,儘管他清楚知道我是不會簽的。他指著後來發生的一切事威脅我,說他不願意為我而失去他的財富與前程,還有千百件別的事物。爆發之後,他回到巴黎,有段時間沒有再來。
最後,我在莫城六個月之後,他自願給了我一個證書,不再向我要求更多的簽字了。令人驚奇的是,當他被人激動、最反對我的時候,他說,倘若我願意住在他的教區里,他會喜悅的,他盼望寫一些在內在生命方面的書籍,神在這方面給了我非常特別而確定的亮光。他曾看過那本生命傳記(指該自傳的前一部分),對此他多有講論。他從未告訴我他發現裡面有任何不對的地方。他的反對始於我停止見他之後,或者說,在他不再看見那本自傳之後,他才看見了他讀的時候沒有看見的錯誤。在我即將離開莫城時,他告訴巴黎的主教和桑斯的大主教,說他是如何滿意我,因我而得造就。
他在聖處女訪問節期間——這個修道院的一個主要節日,對我們講道。他主持了彌撒,要我從他手中領聖餐。在彌撒中間,他講了一篇令人震驚的關於內在生命的道。他的講道比我的話語更強烈而超前。他說,在這可畏的奧秘中,他不是自己的主人,他被迫宣講真理,而不是除滅真理。這定然是因為當時需要這真理的宣告,因為神迫使他不由自主地講了這些話。講道之後,女院長去向他致敬,對他說,想想他所講的,他怎麼還能折磨我呢。他答道,不是他,是我的敵人要這麼做。不久,我離開了莫城。對我的離開有極多惡意的傳說,我應該解釋一下前因後果。
儘管我許諾只在莫城住三個月,但當我住到六個月時,我的身體極差,我問莫城的主教,他是否滿意,是否從我期待更多的東西。他答道:「沒有了。」我告訴他,那麼我要走了,因為需要去波旁治療。我問他,是否喜悅我以後來在那些好修女們中結束我的日子,因為她們非常愛我,我也愛她們,儘管這裡的空氣對我很不利。他對此非常喜悅,告訴我他會永遠高興接受我的,修女們對我非常滿意,因我而得造就,他也要回巴黎了。我告訴他,我女兒或朋友中的一些女士會來接我。他轉向女院長,對她說:「我的姆姆,我請求您接待那些來接夫人的人,不管是她的女兒還是朋友們;讓她們住在您的修道院裡,住多長時間都可以。」聖馬利亞的修女們對主教的順服及服從他信件的準確度是遠近聞名的,她們對他的任何命令,都絲毫不差地執行。
有兩位女士前來接我。她們晚飯時分到達,吃喝之後就睡了,第二天在修道院裡吃過飯,大約三點鐘,我們出發了。
我一到家,莫城的主教就後悔放我離開了他的教區。我們後來得知,讓他改變的原因是,他給了曼特農夫人一個報告,告訴她關於這個案件的結論條款;她讓他知道,她不滿意他給我的證書——對提議的事情,沒有給出任何結論,甚至有反效果,讓那些恩惠地傾向於我的人不再受欺。
那時,他相信失去我就失去他所夢想的一切。他寫信讓我回到他的教區。同時,我收到女院長的信,說他定意比以往更厲害地折磨我,她覺得應該讓我知道莫城主教的心態——這跟我的感知是一樣的。我知道,他要藉著迫害我,為自己建造巍峨的榮華,由於他的目標是遠在我上面的那一位,他認為失去了我,一切指望就都落空了。
皮卡德姆姆送給我剛講過的那封信之後,又送給我一份新的莫城主教的證書——它迥然不同於前者,並說他要我回去。我於是斷定,這高位神職人員不可能給我公正。他寫信給皮卡德姆姆,要她收回第一個證書,給我後面這份,如果我已經出發離開莫城,她必須立刻把它送給我,並拿回第一個證書。
本著過去的經歷,姆姆清楚看見我若再一次落在莫城的主教手中將要遭受的一切,她在信中讓我明白此事,好作決定,以避免將來跟他一切的糾葛。我對他一貫禮貌周全,經歷了一個如此不義的過程而無怨言。按著我從未偏離的禮儀,我回答院長姆姆,我已把莫城主教想要收回的證件送給我的家人了;在經過那麼多的風浪之後,如今,他們對這樣一個為我辯正的文件會極感興趣,是絕不會放手的;更有甚者,她送來的第二份高位神職人員的證書,不但對我的辯正毫無用處,而且似乎認同那些詆毀我的聲音而沒有提供相反的佐證,為此,我的家人更不會放棄第一個證書了。
這是第一個證書的內容:
「我們——莫城的主教——向一切有關人士證明,藉著蓋恩夫人的聲明與降服,憑著在我們面前她親手簽署的文件和她在降服中所接受的禁令,在教會里不再書寫、教導、獨斷,不再擴散她的印刷書籍與手稿,不再在禱告方法或別的方面指導魂。她在我們教區聖馬利亞修道院裡六個月期間有美好的見證,我們對她的行為滿意,她繼續參與聖禮,我們也發現她有份於聖禮。此外,我們沒有發現她糾纏在任何莫林諾的可憎事件或別的被定罪的事件中。在所提的方面我們沒有企圖包容她,按我們的條例,成於1695年4月6日。1695年7月1日,發於莫城。
本拿陣,莫城的主教」
這是第二個證書的備份:
「我們——莫城的主教——在1695年4月16日和同年7月1日,收到所說的蓋恩夫人的聲明與降服,為了她的便利,我們曾給她一個證明,聲明我們一直接受她,沒有反對她參與聖禮,我們也發現她在聖禮中有份,有降服與真誠的順服。她在我們教區和聖馬利亞修道院之前和期間,有信心與見證的正規聲明,在六個月中按著所說的修道院的要求,在那裡一直有好行為。我們曾命令她在何時做何事,包括在所說的文章里的行為規定,她簽署了作為敬虔本質要求也是神所特別命定的降服書,這是任何信徒都不能以假裝完美或特別行為為托辭,或別的無論怎樣的托辭,而有所調劑的。作為教區的主教,我們曾給她反復的禁令,同時也是她主動許諾的如上的順服,不再在教會里書寫、教導、獨斷,不再擴散她的印刷書籍與手稿,不再在禱告方法或別的方面指導魂,這些她都重新降服,聲明她做了所說的。在所說的修道院,如上年日,於莫城發。
本拿陣,莫城的主教」
從莫城主教的活躍和他一度有過的企盼,不難預測這拒絕對他所產生的果效。他勃然大怒,說我從修道院越牆逃跑了。除了我翻越得非常拙劣之外,所有的修女都是相反的見證;但這話廣為流傳,許多人至今仍然相信。
經過如此一個過程之後,我不能再把自己棄絕給莫城主教的分辨與判斷力了。我得知他們要把暴力推到極處,我認為應該採取一切的審慎以避免來自四面八方的恐嚇,並把要來的一切的都交托給神。為了不讓任何人窘迫,不連累朋友與家人,雖然有許多退修之處,但我一個都不願意接受,因為助我消遁可能會使他們惹火燒身。
我決定留在巴黎,跟使女們安居於隱修處,從舉世注目的焦點退出了。如此過了五、六個月,我單獨過日子,讀書、禱告並作工。但1695年年底,我被捕了。當時我正生病,但仍然被送去萬森納城堡。我在格雷茲先生家裡被隔離三天——是他逮捕我的。國王滿了正義與仁慈,不同意把我關進監獄里,多次說關在修道院裡就夠了。他們極力毀謗,欺騙他,把我在他的眼中塗得黑如焦炭,讓他甚至為他的善意與公允感到羞愧。於是,他同意把我送去萬森納。

第十八章- 在莫城修道院裡 第二十章- 一生十字架的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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